网上商店被盲人提告该怎么办?
残疾人诉讼充斥纽约市的两个联邦法庭,目标除了餐馆、酒店等实体店和房东外,还有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,贡茶网站最近就被视障人士提告。UsableNet研究团队监控和记录残障人对电商的相关诉讼,他们在日前举办的一场网络会议上,提供了许多对商家有用的信息。
“残疾人诉讼日益增长,而网上商店(电子商务网站)因为很容易找到,更容易成为目标。比如本周(原告)需要汇总20个诉讼,结果得到200个网店的清单。”UsableNet首席信息官泰勒(Jason Taylor)说。
泰勒说,去年有四千多起残疾人告电商案例,不代表有4000名视障人在提告,全部案子由15至20家律师事务所、代表20至30名视障人士提出。也就是说,平均一人告200家。
Reed Smith律师事务所主攻全球商业纠纷的洛克尼律师(James Rockney)说,《美国人残障法》(ADA)于1990年生效,为残疾人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。那时互联网、网上商店、智能手机还不存在。
这就带来争论:有的司法管辖区认为ADA法将“公共场所”一词限制在物理空间中,有的认为ADA法的平等精神也适用新兴技术。不同的巡回法庭对此也有分歧,那些案例提供了争议的更多细节,最高法院可能在短期内无解。洛克尼说,直到今年3月,司法部发布了有关网站可访问性的具体指南,大家可以在字里行间琢磨司法部将采取的立场。
他说,很多视障人在纽约提告,他看到的一个趋势是,纽约的诉状倾向于集体诉讼,就是原告代表一群人提出索赔。最常见的投诉与顾客需要使用鼠标才能完成网上购物,缺乏键盘导航、颜色对比等有关。
绝大多数案件都保密和解
从诉讼解决的方式看,绝大多数案件都选择在保密的、个人的基础上和解,在证据开示程序之前就速速解决,不会开庭审理,甚至不经简易判决阶段。
洛克尼说,这是有原因的,第一个原因是ADA和州残障法规定了“败诉者负担制度”(fee-shifting rule),如果你坚持打官司,原告的律师将声称随着案件的进行,律师的费用会更高。“因此,尽早解决是有经济动机的。”
另一个原因是“网站可及性”的性质。在实体店,你很容易证明台面低于36英寸(达到合规标准),而在网络领域,有一些灰色地带,这要看原告用什么“技术尺子”来衡量。所有这些因素都在起作用,使得网站商店被索赔的风险更大。
洛克尼说,他见过的另一种解决方法是公开的个人和解,公司向法院提交公开和解协议,和解协议上规定,法院对和解条款进行监督,然后公司承诺在12个月内做出某些改进。但陷阱是,这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没有约束力,其他人还可以提告。
原告放弃索赔并撤诉的情况
他说,第三种是在法官面前公开的集体和解,其性质和第二种情况类似。第四种就是公司有很好的记录,真的认真对待并希望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访问权,在这种情况下可直接反击,说公司已经尽了一切努力使网站、手机的移动应用程序可访问。他遇到过这样的案例,当客户有这样的记录、历史可证明时,原告律师同意放弃索赔并撤诉。
至于司法部或法院对那些负担不起律师费的中小型企业,做了哪些工作?洛克尼说,有一项提案已经等了很长时间,就是修改美国残疾人法案,至少是草案形式;实际上,它要求原告在提告前首先与司法部联系,然后司法部说能告才可以去告。洛克尼怀疑该提案能否通过,他说,也许修改后最终能通过。
还有一种情况是国际被告,电子商务网站在美国卖产品,不一定有实体店,但总部在外国。洛克尼说,这很复杂,涉及司法管辖权的问题,以及公司在多大程度上受益于美国的法律。
泰勒说,过去一年多他看到越来越多的手机应用程序被视障人提告,这是因为盲人用手机应用程序也很普遍。避免诉讼的最佳方法就是“尽可能早地解决这个问题”,以及在网上发布“可访问性声明”,表明公司关心残疾人,无论是网站、应用程序、PDF、多媒体如视频,都让视障残疾人测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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